明朝萬歷首輔張居正在他的著作《權謀殘卷》里有這樣一句話:事上宜以誠,誠則無隙,故寧忤不欺。
意思是:侍奉上級,一定要真誠,有一說一,有二說二,真誠就不會產生嫌隙,因此寧可因為說實話當面忤逆上級領導,也不能欺騙他。
這應該算是張首輔在他的宦海沉浮的一生中,通過對人性、人心的透徹領悟和把握而總結出來的。
其實,又何止是侍奉上級。無論是與朋友、親人、同事之間相處,都應本著一個”誠“字,只有這樣才能獲得對方的信任。
《韓非子》里有兩個小故事,也同樣論證了“巧詐不如拙誠”這個觀點,或許假如她當初早讀到這兩個故事的話,就不會在我這個“猜忌”的大哥面前賣弄修辭了。
話說春秋時期,有一次魯國權臣孟孫帶著家臣秦西巴等人去打獵時,活捉了一只小鹿。那天孟孫興致很高,一高興就把這只小鹿賞給了秦西巴,吩咐他回家后把小鹿煮了吃。
秦西巴回到家后,想起母鹿哀啼著緊隨被捕小鹿不肯離去的場景,實在不忍心,就私自把小鹿給放生了。
幾天后,孟孫問起秦西巴:那天的鹿肉味道如何?
秦西巴如實回答:我把小鹿放了,沒吃。
孟孫認為秦西巴忤逆自己的旨意,大怒,當即把他給炒魷魚了。
過了大約一年后,孟孫竟然又把秦西巴給請了回來,讓他擔任自己兒子的師傅。
身邊人對此很不解。
孟孫說:秦西巴寧可忤逆我,也不忍心去傷害一只小鹿,他會傷害我的兒子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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